為了是否將家中的HiNet 2M ADSL升級為10M光纖(光世代) ,在網路上查了好些資料,昨天去中華電信申請了,特將過程記下,供需要的人參考,以作為對神通廣大的網路資料庫小小的回饋。

優惠:
1. 2008/12/31前,2M ADSL升級至10M光纖,費用為一年內每月990元,次年起若續約,則每月999元。送800元中油油券。
2. 2008/12/31前,申請光世代並申請MOD基本頻道一年,費用為每月89元(若預繳一年則為984元)。送1,000元中油油券。
3. 以上優惠為苗栗地區,其他地區不清楚。尚有其他不重要的優惠,如防毒防駭軟體兩年,歡樂點一萬點,等。

其他發現:
1. NCC已裁定ADSL不可綁室內電話,光纖(FTTB+VDSL)更是沒道理綁。所以如果還在用ADSL的,應該可以去申請退掉那支室話/市話。只是目前中華電信員工的說辭都是公司政策還沒改,儘管NCC已經判了。我因為剛好是由ADSL轉換成VDSL,所以退掉市話的難度低了一些。在我堅持「可以不綁市話」兩次之後,櫃檯老小姐氣勢轉弱,說:「我幫妳做做看可不可以,好嗎?」
2. 經由網路上前人經驗的提醒,在中華電信櫃檯時,我特別留意要留下經辦的證明,免得發生明明已申請退租,卻還繼續被扣費,去申訴還提不出已申請退租之證明的鳥事。

過程實錄:
櫃檯:請問要辦什麼業務?
貝樂:2M ADSL想升級成10M 光纖,但我想請妳先確認有哪些優惠。
櫃檯:嗯...... 送中油油券600元。
貝樂:*皺眉* 可是剛剛你們行銷在電話中不是這麼說的。她說的是中油油券800元。
櫃檯:*突然發現桌上有一張優惠列表,看了看,正好就是我說的優惠內容* 這張我剛剛才拿到耶,都還來不及看。
貝樂:這張優惠表可以copy一張給我嗎?
櫃檯:不行。這個不可以拿出去。
貝樂:...... 喔......

******櫃檯與其系統奮戰,貝樂簽了好幾張合約之十餘分鐘******

貝樂:你要怎麼證明有這些優惠給我呢?有什麼類似合約之類的副本給我嗎?
櫃檯:沒有喔,我們一直都是這樣的啊。會給你的啦,到時候如果沒有,你再回來找我啊。
貝樂:...... 那我還要再請一次假耶,我是吃飽太閒嗎?(現在回想起來,她的回答根本就是答非所問嘛!就算再回來找她,我手上還是沒有證明啊。)


櫃檯印出三張經辦文件(拆除兩個市話---我家原有三個市話門號,及安裝光纖+MOD)。


貝樂:*指著經辦文件* 這可以給我嗎?
櫃檯:不可以。*一頓* 不過如果你需要的話,我可以 copy 給你。
貝樂:(那你是「不可以」個鬼喔?)是,我需要,麻煩妳。

櫃檯不甘願地去影印,並且拿影印攜出登記簿給我簽。
貝樂閱讀著經辦文件。

櫃檯:拆除市話那個,下個月還是會收到帳單喔。*說著拿出一個「下月仍會收到帳單」的紅章蓋上去。*
貝樂:喔。*因為有太多東西要吵了,所以雖然弄不清楚這個「下月」仍會收到的帳單到底是指本月費用還是下月費用,而且憑什麼作業時間可以拉這麼長,還是放過她,不爭論了*

貝樂:*故作無辜狀* 小姐,你看這裡寫「送中油油券600元」是怎麼回事?
櫃檯:喔,這是系統還沒改啦。實際的優惠是看這邊。*指著優惠列表*
貝樂:那這樣上面寫的優惠就與實際不符了耶。
櫃檯:那你要怎麼樣?
貝樂:可以請你把實際優惠手寫備註在空白的地方嗎?
櫃檯:*愣住,壓抑怒氣中* 我去請示一下主管。

櫃檯:*問完主管回來後,非常勉強地假笑著* 小姐,我們還第一次遇到這種需求耶。您真的很細心。
貝樂:*笑容很淡* 這很正常吧?
櫃檯:*笑容消失,掙扎著問旁邊的櫃檯* 可以這樣嗎? *旁邊的櫃檯小姐很無所謂地說:可以啊。她只好乖乖寫了一行*
貝樂:還有MOD送一千的還沒寫。
櫃檯:*臉臭到像在聖母峰被冰了七天,再問一次隔壁的,隔壁的仍然無所謂地說「可以啊」,只好以刺小稻草人的勁勢寫下第二行* 這樣可以嗎?
貝樂:*似笑非笑* 可以,謝謝。

這麼合理的要求,這個老鳥居然是第一次遇到,命未免太好了一點。

還有,在去辦理這個業務的前一天已經打過123跟他們的空中櫃檯諮詢了好一陣子,順便在她反反覆覆的說辭之下,堅持取消帳單上的5元室內線路月維費。並且請她通知他們行銷回電給我,說明升級10M光纖之優惠內容。第二天,週一上午十點半,再次打123去問行銷是否已接到通知,可否直接給我他們的電話,好讓我主動打去。空中櫃檯說,沒有行銷的電話,甚至連竹南營運處的電話都沒辦法給我,因為已經有空中櫃檯供諮詢了,所以不給電話。這些人日子真的過太爽了......

只好請空中櫃檯轉告行銷,要她在半個小時內回我電話。正當我自己在網路上查到竹南營運處的0800電話,跟接電話的小姐問完她也搞不太清楚的優惠內容後,要打去這位小姐給我的苗栗行銷處的電話時,剛好半個小時過去了,行銷打過來了。

說到公家機關的死樣子,順便提一下另一則也是最近遇到的。

話說竹南鎮公所難得舉辦了一個2009元旦騎單車的活動,而且限制報名的前1500名才可參加。要求傳真後電話確認才算報名成功。先不說這什麼年代了,還要求人家只能現場或傳真報名,不能網路報名。那天我同事傳真過後,去電確認,對方居然說,因為經辦人不在,請下週再來電確認。後來某天我排休,騎著腳踏車去我媽辦公室跟她打招呼,說起這件事,有位常跑鎮公所的玉山銀行的先生回道:「喔!他們一堆人去出國考察了啦,所以不在。」出國考察,而且沒有代理人。日子過這麼爽,真的不會不好意思嗎?

我知道這些經驗在官僚界中算是非常微不足道的,聊記一筆罷了;謹向經常要跟官僚機構打交道的人們,深深一鞠躬。願正義與你們同在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be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